人民的名义赵立春是谁 人民的名义赵立春是什么官职

赵立春是 (人民的名义)中的省委书记 沙瑞金 的前任,估计是升官了,可能到副国级了。人民的名义 中的赵立春原型,可能是原中共中央某位副国级主管政法系的领导人周某某,而且已经落马了。

赵立春原型是什么呢?

赵立春原型是苏荣。关于赵立春的现实原型,当过省委书记,后到中央当副国级的全国政协副主席,然后又已经被反腐掉的,只能是苏荣。赵立春的人物经历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第7集老检察长陈岩石嘴中涉及的一个人物赵立春,他是一个官位达副国级的一位高官。而在陈岩石口中我们得知这个副国级政法书记赵立春才是汉东省腐败的开始。在剧中,赵立春是汉东省前任省委书记,现任副国级官员。就凭小金子在听到陈老对赵立春的指责之后只是云淡风轻的带过并没有跟进就知道目前赵立春的级别高于沙书记,所以不能随意附和。副国级的实权到底多大,是不是退居二线的副国级,都不知道。而康书记在退休前可是全国最有权力的几大长老之一,是真真正正最有权力的正国级领导人。所以,关于赵立春的现实原型,当过省委书记,后到中央当个政协副人大副的二线副国级的官,然后又已经被反腐掉的,只能是苏荣这类。

《人民的名义》赵立春、高育良入狱后会面临什么?

赵立春、高育良都犯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一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除了这个之外,他俩都需要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根据刑法,刑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以及适应于犯罪的外国人驱逐出境。赵的无期徒刑和高的有期徒刑都属于主刑,后面的没收全部财产属于附加刑。两人除了这两个外,其他的权利是否还存在了。比如说政治权利。赵立春和高育良只是违反了刑法但是他们的国籍还在,他们仍然属于中华人民***公民。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们依然可以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比如说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他们还拥有吗?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在判决中没有谈到,那么他俩人是否可以享有了。根据刑法典第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立春被判处了无期徒刑,那么也就意味着他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终身。但是高育良没有,他只被判处了十八年,附加刑也只是没收财产,如果这样,他是拥有政治权利的,选举和被选举是可以的?如果高育良真的拥有这个权利,每年的选举,他是可以投票的?那他去哪里投票了?莫非监狱里也划了选区?还是安排到某个地方投?赵立春判处无期徒刑,是不是要坐一辈子牢了?根据《最高**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